台灣溫泉資源的開發由來已久,但長久以來,業者對此公共資源,總持著就地取材觀念,毫無節制使用。官方為確保此資源能永續利用,於西元2003 年頒布溫泉法,設法管理溫泉資源的使用。而本校相關溫泉資源管理專業深受各界肯定,故於2005 年獲經濟部水利署捐助合設台灣溫泉研究發展中心,旨在協助官方做溫泉資源的監測與調查,並向業者宣導及輔導其合法化作為,肩負兩者間的橋樑,建構本校與產、官的合作關係。基於此基礎,本校於2007 年獲教育部認同設立溫泉產業研究所;並於2010 年獲行政院原住民族委員會委託成立溫泉計畫推動辦公室。
本中心因產、官的密切合作而受倚重,自2004 年起迄今,共承辦約50 餘件委託計劃案(歷年受委託金額達一億八千餘萬元)、著作4 本有關溫泉技術及設備手冊,申請2 項專利,開發多種溫泉保養品及協助多家業者向當地政府申辦證照案等,中心亦扮演引領溫泉產業界國際化角色,除了擔任中華民國溫泉觀光協會顧問任務外,也多次舉辦國際溫泉交流與研討會工作。
本中心產學研發績效是國內相關領域之翹楚,是國內溫泉法令主管機關水利署及原民會之智庫與政策諮詢之重要單位。